政务公开
办事程序

  (一)办事项目
  1、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2、木材运输证
  3、林木采伐许可证
  4、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
  5、植物检疫证
  6、经营“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年度限额核审
  7、申报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8、野生动物运输证
  (二)所需资料
  1、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资料:
  (1)申请报告书、申请表
  (2)经营注册资金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法人身份证明
  (5)检验员证或者聘请检验员合同书
  (6)其他有关的文件、证明
  2、木材运输证所需资料:
  (1)申请证明
  (2)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说明
  (3)检疫证明
  (4)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3、林木采伐许可证所需资料:
  (1)申请报告
  (2)林木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
  (3)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4)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5)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4、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所需资料:
  (1)申请报告
  (2)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项目用地计划和其他批准文件
  (3)林地的权属凭证及平面图
  (4)林地情况调查表
  (5)与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签订的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协议书
  (6)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凭证
  (7)征占生态公益林地还必须提供异地划回及种植证明
  5、植物检疫证所需资料:
  (1)申请报告
  (2)实施抽检
  6、申报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申请报告书、审批表
  (2)场所、设备证明材料
  (3)种原来源证明
  (4)驯养繁殖技术证明
  (5)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书
  7、经营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年度限额审核
  (1)申请报告
  (2)来源证明、驯养繁殖证明
  (3)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证明
  (4)批准经营证明
  (5)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8、野生动物运输证(“三有”野生动物)
  (1)申请报告
  (2)野生动物饲养证、来源证明
  (3)批准经营许可证明
  (4)野生动物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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