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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局职责,下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电话:8885348)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电、档案、会议、信息、督查、宣传、信访、保密、保卫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
(二)法制科(电话:8893729)
开展调研工作,草拟有关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和防治水土流失方面的综合性方针、政策;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三)计划财务科(电话:8911608)
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计划;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及林业专项贷款计划;负责林业行业统计;监管林业资产及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涉农木材收购保护价等意见并监督实施。
(四)营林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电话:8881160)
编制营林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森林经营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规划、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城市绿化和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五)林政科(电话:8885208)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审核发放松树采脂许可证;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用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负责山林纠纷调处的日常工作。
(六)森林防火办公室(电话:8963865)
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市界联防工作;编制全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森林火险区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森林消防监督;组织协调重大森林火灾调度扑救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七)科教科(电话:8875670)
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科技推广、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组织林业科研成果的鉴定;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林业职工和林农培训;负责林学会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林业职工中专、林业函授大专的办学管理和林业技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
(八)人事监察科(电话:8885315)
指导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指导、检查、监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离休、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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